| 关于认真落实洛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10项制度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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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3-27 15:00 文章来源:涧西区人民政府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中共涧西区委 涧西区人民政府
关于认真落实洛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
10项制度的通知
区属各党委(党组)、党工委,工农乡、各办事处,区直各部门,市垂直管理部门:
为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效机制,推进法治政府、服务政府、责任政府、效能政府建设,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,市委、市政府研究制定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10项制度,这是指导我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力抓手,是规范执法程序、提供优质服务、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根本措施。现将我区贯彻落实10项制度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好10项制度的重大意义,认真学习,搞好宣传。10项制度是市委、市政府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和反复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,出台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具体举措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好10项制度,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加快涧西发展的现实需要,也是全区群众和企业、投资者的强烈要求。因此,要把落实好10项制度当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;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,充分认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意义,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机遇、抓开放、抓发展的观念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大力推进10项制度的贯彻落实。要认真学习10项制度的具体内容,吃透精神、明确要求、领会实质,要通过采取组织公开承诺、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讨论等形式,以及监督检查、奖优罚劣等措施,务使10项制度广为人知、深入人心,得到全面持久的贯彻落实,进一步营造我区招商、亲商、安商、富商的良好社会氛围,为全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保证。
二、要制定贯彻落实好10项制度的具体措施,明确责任,抓好落实。党政机关、公共服务单位要按照10项制度的要求,结合本部门、本单位实际,搞好责任分工,抓好制度落实。各乡、办事处,各单位一把手是落实10项制度的直接责任人,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、本单位、本部门改善发展环境的第一责任人。全区上下要按照10项制度的具体要求,建立健全落实10项制度的配套措施,确保10项制度落到实处。要严格内部教育、管理、监督、考核,促使本机关、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强化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,规范执法行为,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,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。
三、要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10项制度落实的良好氛围,相互监督,密切协作。全区各企业、外来投资者及纳税人,要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意识,自觉配合10项制度等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措施的实施,要通过合法渠道和程序,及时投拆举报违反文明执法制度等行政不作为、乱作为行为,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及服务行业的有效监督;要敢于抵制有悖于10项制度要求以及各项政策规定的错误执法行为和不正之风;要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积极履行法律、法规规定的义务,诚实守信、守法经营,健全内部约束管理机制,共同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发展环境。
四、要加强对10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,齐抓共管,形成合力。承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任务的单位和部门、机构,要齐抓共管、形成合力,加强对10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。对违反制度行为,以及涉企“四乱”“四难”、到企业“吃拿卡要报”等各种形式的加重企业负担、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,要依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、《洛阳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予以严肃处理,并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,追究部门(单位)主要领导、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。要畅通监督渠道、加强明察暗访、定期通报情况,并采取绩效考核等效能监督方式,以推动10项制度的贯彻落实。
五、要建立健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监督机制。区人大、政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,深入辖区单位、企业,采取走访座谈、实地查看等形式,对10项制度落实责任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监督;区委、区政府两办督查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,定期通报情况;涉及10项制度落实的区政法委、信访局、民营局、司法局、财政局、招商局、工商分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等主要职能部门以及各行政执法部门,要及时协调解决投资者和群众反映的重大环境问题,并及时提出处理建议;纪检、监察、组织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,视情对责任人以诫免谈话、通报批评、集中培训、党政纪处分等形式进行责任处理,确保10项制度的执行落到实处。
(涧发〔2006〕10号文件2006年11月10日印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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